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3253-2016 移动实验室 载具通用技术规范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载具的术语及定义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运输及贮存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实验室使用的载运工具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 1495—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

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

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

GB/T 4970 汽车平顺性试验方法

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

GB/T 9465 高空作业车

GB/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

GB12676—2014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

GB/T 15190—201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

GB/T 17275 货运全挂车通用技术条件

GB/T 17675 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

GB 19239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

GB/T 20069 道路车辆牵引座强度试验

GB/T 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

GB/T 25982 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

GB/T 27694 工业车辆安全 振动的测量方法

GB/T 29471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

GB/T 29473—2012 移动实验室分类、代号及标记

GB/T 29479—2012 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

QC/T 414—1999 汽车用低压电线的颜色

QC/T 452—1999 住宿车 通用技术条件

QC/T 474 客车平顺性评价指标及限值

QC/T 776—2007 旅居车

ISO 8818:1988 旅居车辆 旅居挂车 12 V 直流超低压的电器装置(Leisure
accommodation ve-

hicles—Caravans— 12 V direct current extra low voltage electrical
installations)

IEC 60364-7-708:2007 建筑物的电气设施 第7-708部分:特殊设施或场所的要求
旅游车及其 停车场的电气设施(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—Part
7-708: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-

tions or locations—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caravan parks and
caravans)

GB/T 33253—2016

3 术语和定义

GB/T 29473—2012 和 GB/T
29479—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为了便于

使用,以下重复列出了GB/T 29479—2012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。

3.1

移动实验室 mobile laboratory

满足特定目的和要求,由成套装置组成的,在可移动的设施和环境中进行检测、校准或科学实验等

活动的实验室。

[GB/T29479—2012, 定义3.1]

3.2

载具 carrier

用于承载和(或)运送移动实验室舱及相关装置的工具。

[GB/T 29479—2012,定义3.4]

3.3

自行式 self-propelled

自带动力并依靠自身运行机构沿有轨或无轨通道移动的方式,和底盘部分、行走机构连接到一体,

能够满足移动实验室的运载要求。

注:改写GB/T 29473—2012,定义3. 1。

3.4

trailer

无动力系统具备行走机构依靠其他动力牵引移动的方式,包括底盘部分、行走机构、牵引装置等。

注:改写GB/T 29473—2012,定义3.2。

3.5

工作平台 work platform

承载移动实验室舱的平台装置。

4 要求

4.1 通用要求

4.1.1 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

载具的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应满足 GB1589 的相关规定。

4.1.2 性能要求

载具的动力性、制动性、平顺性及转向性能除满足 GB7258 规定外,还应满足:

a) 拖挂式载具应设置防脱挂钩,且牵引座的强度要求应符合GB/T 20069
的有关规定。

b) 自行式载具制动性能应符合 GB12676—2014 的规定,半挂式载具符合GB/T
23336 规定,全 挂式载具符合 GB/T 17275 的规定。

c) 载具的平顺性应符合 QC/T474 的要求。

d) 转向系及转向性能应符合 GB/T 17675 的规定。

4.1.3 照明、信号装置及其他电器设备

4.1.3.1 载具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应符合 GB7258
的规定。

GB/T 33253—2016

4.1.3.2
载具应安装有安全作业的警示标志灯,移动实验室工作过程中,标志灯应同时开启。

4.1.3.3
载具应提供至少两套供电系统,并具有快速转换系统。供电系统采用集中控制的配电箱,具有
稳压、短路、过载、漏电报警等保护功能。要配备有稳定和持续的电源,应配备不间断备用电源。

4.1.3.4 载具电气系统应符合 QC/T 776—2007,
电路系统线束的颜色应符合 QC/T 414— 1999 相关 要求。

4.1.3.5 低压电器装置应符合 IEC
60364-7-708:2007,12V 直流超低压电器装置应符合 ISO 8818: 1988要求。

4.1.3.6 配电盘工作应可靠,各项指标符合GB/T 29471
的规定。

4.1.3.7
应留有足够的取电接口,避免多台设备共用同一接口。

4.1.3.8
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,在关键节点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。载具应配有铜质接
地钎和接地电缆,满足移动实验室对接地电阻的基本要求。仪器不工作时,接地装置应与拖地链条连
接;仪器工作时,接地装置应与外接电源地线或接地钎相连,同时设置防静电接地。

4.2 特殊要求

4.2.1 支撑性

4.2.1.1
载具应注明工作平台额定载荷,不能超过载具的额定承载能力极限,影响其正常使用。

4.2.1.2
载具上应设置调平机构,其性能应满足移动实验室检测要求。

4.2.1.3
调平机构所使用的升降支腿宜采用液压或气动式,并设置防止液压和气动管路发生故障时回
缩的安全保护装置。

4.2.1.4
升降支腿应反应迅速,伸缩自如,并使载具稳定性满足水平面、斜面及作业稳定性,保证工作平
台台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不超过1°。

4.2.1.5
调平机构应设置有水平度指示装置,以指明机构工作时是否达到水平度要求,此指示装置应受
保护,以免损坏和意外的设置更改。

4.2.2 噪声限值

4.2.2.1 载具行驶过程中,车外(加速GB1495—2002 中表1的限值要求,车内噪声

声压级不应超过 GB/T 25982 中规定的数值。

4.2.2.2 配备独立发电机供电的载具,作业噪声应满足
GB/T 15190—2014 对不同区域要求。

4.2.3 共振性

载具应采取减振措施,宜采用空气悬架。载具振动频率及振幅应符合相关要求,不应使人产生不舒

适感,且不能对移动实验室及室内仪器造成失效和损坏。

4.2.4 保温性

驾驶室宜采用双层或多层玻璃,载具底板、侧面等采用保温隔热材料。

4.2.5 其他

4.2.5.1
置于移动实验室舱外的特殊气体储气瓶,其在载具上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且与驾驶室有效
分离,气瓶与固定座之间应装有非金属垫板,紧固螺栓应有防松装置,安装方法不应使气瓶固定加强。

4.2.5.2
置于移动实验室舱外的储气(液)罐等,其应设置于易更换和维护的位置,且不相容的气体或液
体应单独存放。

GB/T 33253—2016

5 试验方法

5.1 通用要求

5.1.1 按照GB/T 12673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载具外廓尺寸。

5.1.2 载具的动力性能应按照GB7258 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比功率。

5.1.3 载具制动性能试验应按照 GB7258
的规定进行。此外,半挂式载具制动性能试验还应按照 GB/T 23336
规定的方法进行,全挂式载具制动性能试验还应按照GB/T 17275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5.1.4 载具平顺性能试验应按照GB/T 4970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5.1.5 转向性能检查应按照GB725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
5.1.6 牵引座强度的试验应符合 GB/T 20069 的有关规定。

5.1.7 载具灯光性能试验应按照 GB4785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
5.1.8 目测电路系统线束颜色选用及标注情况是否符合 QC/T 414—1999规定。

5.1.9 低压电器装置按照IEC 60364-7-708:2007进行检查,12 V
直流超低压电器装置按照ISO 8818: 1988检查。

5.1.10 配电盘各项指标按照GB/T 29471 规定进行检查。

5.2 特殊要求

5.2.1 支撑性能试验按照GB/T
9465规定的方法进行。目测检查调平机构装置的驱动方式及安全保
护装置完整性。利用水平仪检查工作平台与水平面间的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要求。

5.2.2 噪声性能按照GB1495—200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。

5.2.3 载具的振动特性按照GB/T27694 规定的测试内容及试验程序进行检验。

5.2.4 载具的保温性试验按 QC/T 452—1999 中3.5的规定执行。

5.2.5 特殊气体储气瓶安装检验按照GB19239 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移动实验室用载具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与出厂检验。

6.2 型式检验

6.2.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——新产品定型时;

— 停产一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
——正常生产后,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更改时;

——正常生产后,企业质量部门有相关规定时;

——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重大差异时;

——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6.2.2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按表1要求。

GB/T 33253—2016

1 移动实验室载具检验项目

序号

试验项目

技术要求条号

试验方法条号

型式检验

出厂检验

1

外廓尺寸

4.1.1

5.1.1

2

动力性

4.1.2

5.1.2

3

制动性

4.1.2

5.1.3

4

平顺性

4.1.2

5.1.4

5

转向性

4.1.2

5.1.5

6

牵引座

4.1.2

5.1.6

7

照明

4.1.3

5.1.7

8

支撑性

4.2.1

5.2.1

9

噪声

4.2.2

5.2.2

10

共振性

4.2.3

5.2.3

11

保温性

4.2.4

5.2.4

12

气瓶

4.2.5

5.2.5

注:●表示必做项目; 一表示选做项目。

6.3 出厂检验

载具的出厂检验应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,经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出厂检验

项目按表1要求。

7 标识、运输与贮存

7.1 标识

移动实验室载具的标牌应明确产品的名称、型号、生产厂商等相关信息,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载具

的功能、用途及使用标准等信息。

7.2 运输

7.2.1
载具在运输过程中,应根据运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和锈蚀。同时
应能承受相当于三级公路汽车运输所产生的机械振动和冲击。

7.2.2
采用行驶方式运输时,应遵守新车行驶的各项规定。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,需用专用吊具
装卸,并给出起吊点的位置,规定装载、加固方法及其注意事项,避免损伤载具。

7.2.3
载具使用前,应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,确保载具无漏水、漏气、漏油、漏电等移动安全隐患;使用
中应保持载具平台稳定,以确保实验舱的基本环境要求;使用后应进行常规安全检查,然后置于安全区
域存放并填写载具安全使用记录。

GB/T 33253—2016

7.3 贮存

移动实验室载具长期停用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贮存:

a) 应将冷却液及燃油放尽,电源断开,门窗封闭,其轮胎应进行卸荷等;

b) 载具应放置于干燥、通风、防潮、防暴晒、防蚀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;

c) 载具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;

d)
载具长期停放后(一个月以上的),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、维护和保养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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